走向智能 迈向纵深******
作者:叶明睿(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在过去一年里,信息技术的发展、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挑战,让媒体持续融合发展在参与社会公共治理进程中更加凸显自身价值,在内容、技术、体制机制、行动路线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也继续朝着更加深入、务实的方向迈进。
技术的不断突破,给主流媒体深度融合实践带来源源不断的创新可能。一方面,主流媒体全面加强可视化内容生产,借助各类传播渠道和传播契机,在政务信息传播、网络直播带货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比如,以中国长安网为代表的政务新媒体粉丝量破千万,以四川观察为代表的主流媒体运营、推广模式成功“破圈”。
另一方面,主流媒体的融合发展在内容与形式上不断拓展,持续衍生出交叉融合的新样态,借助内容跨界融合占领新的传播阵地,在旅游、教育、扶贫、卫生、科技等领域寻求跨平台、跨行业、跨体制、跨业态的深度融合,通过次元破壁实现多维突破。比如,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为湖北打Call推出的“小朱配琦”公益直播带货,《人民日报》与“丁香园”联手打造“新冠肺炎疫情实时动态地图”,这些都成为主流媒体创新融合方式的生动注脚。
另外,新技术在内容生产方面表现得尤为抢眼。其中,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新华社把AI、5G与全息成像技术相结合,打造了3D版AI主播;今年5月,12家省市主流新媒体联合组建全国首个区块链新闻编辑部,借助区块链技术确保内容真实性与透明性。
在互联网发展背景下,“融合”已经成为标记当今时代的符号。对于主流媒体而言,融合之路依然道阻且长。尤其,智能技术参与内容生产的深度、大数据对用户个性化识别服务、媒体实现跨界融合的现实行动路径以及在泛媒介环境下与最广泛人群连接等,都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这些,也将在未来一段时间里继续考验着媒体人的创新和智慧。
《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25日 12版)
法治让生物多样更多彩******
□ 法治时评
□ 李兆娣
近日,广东、浙江、安徽等地集中发布生态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很早就将“共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一部分人为了一己私利,目无法纪。有的肆意进行象牙、噬人鲨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交易,有的在湿地自然保护区修建工业园区,有的突破长江生态保护红线非法捕捞……惩治各类违法行为,除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外,开展公益诉讼也是重要途径。通过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跨领域的综合监督制度等优势,能够有效震慑各类有关犯罪,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效果最大化。
公益诉讼的运用和成效是我国依法开展生物多样性治理的一个缩影。近些年来,我国不断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十四五”规划明确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作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重要工作内容。近10年来,我国颁布和修订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等20多部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基本特征之一。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还需要久久为功。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立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以法之名护佑万物生灵,在法治的轨道上让生物多样更多彩,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